直升机保障设备指为直升机结构、系统、分系统和机载成品在预期的环境下使用而需要的所有设备,如直升机结构、系统、机载设备的使用、维修、翻修、防护、运输等所需要的所有设备。
按着军方一直使用的三级维修体制(基层级维修、中继级维修、基地级维修),直升机保障设备一般按以下三级进行配置:
(l)基层维修保障设备:由直接使用维护直升机的单位(飞行团的机务大队及所属单位)承担的对其编制内的直升机进行的维修,主要包括日常维修、保养和一般保障勤务,检查和故障排除,调整和校准,外场可更换单元(LRU)的拆换、小修及周期性工作等所使用的保障设备。基层维修保障设备又称为一级保障设备。
(2)中继维修保障设备:在航空兵师或一个地区范围内,为直接保障作战、训练需要而对其编制内的直升机进行的维修,主要包括直升机及其设备的中修、大修,部分零组件的更换及其制作,更换内场可更换单元(SRU)或零组件,系统或设备的试验和检查、改装以及定期工作等所使用的保障设备。
中继维修保障设备又称为二级保障设备。
(3)基地维修保障设备:由中心航空修理厂进行的直升机的翻修、改装、航空零备件制作所必须使用的保障设备。基地维修保障设备又称为三级保障设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