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董事会罢免了吴长江的第七天,吴长江依然控制着雷士照明的重庆总部,以及占据公司营业额达四成的万州生产基地,公司的财务章、公章和营业执照也仍在吴的控制中,并拒绝交出。目前看来,这场江湖规则与法律规则的对抗仍在继续上演。经济观察报 记者 万晓晓 在8月8日被雷士照明董事会罢免了CEO职务之后,吴长江依然以CEO身份召开了不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新闻发布会,并且拒绝向董事会委派的临时CEO交出公章、财务章和营业执照。吴长江的理由是,没有人比我对雷士的感情更深。并且他认为董事会罢免的决议无效,我有一天能重回大股东地位,重掌雷士照明。在几次股权转让之后,吴长江在雷士照明的股份仅剩2.54%,他也从大股东身份转为职业经理人。在他看来,雷士照明董事长王冬雷的企业没我做得好,上市公司只是融资的壳,所有的资产都在大陆,而大陆工厂的法人是我,都是我一手经营的。
这呈现出和资本方完全不同的逻辑在资本方看来,企业的所有权是以股权比例呈现。对于上市公司来说,股东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构,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,按照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,代表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。也就是说,董事会作出的决议,经理层必须执行。
而CEO(首席执行官)则是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级管理人员,向董事会负责,其专业和领导能力,是董事会决定聘任和罢免的理由。
一位与王冬雷和吴长江有多年交往的知情人士称,吴长江身上颇具江湖气,而且不讲规则。即便是在与媒体的沟通中,吴长江也常以老大自居,表达对兄弟们的照顾,推崇人性治理。
为什么吴长江敢于不接受董事会的决议,并设置一系列的障碍,以决议无效的名义继续占据公司,是谁给了他胆量?为什么在法制国家,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却难以执行?王冬雷说,而现行法律法规上只认图章的硬性规定,也给董事会决议事务的贯彻执行增加了难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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